银行科目凭证的记账作进一步设置,还应在设置会计科目功能中的编辑功能中完成()的操作,即分别指定“现金账务科目”为“现金”及“银行存款账务”科目为“银行存款”。
举一反三
- 只有在“会计科目”功能中使用“指定科目”功能指定“现金总账科目”及“银行总账科目”,才能查询“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
- 在总账系统中,出纳只有在【会计科目】功能中使用【指定科目】功能指定【现金总账科目】及【银行存款科目】,才能查询【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 “银行存款”科目需要使用“银行对账”功能时,该科目应设置为( )。
- 在总账系统中设置记账凭证类别时,往往对制单所用科目有一定限制,如转账凭证,通常可以限定为()类型。 A: 凭证必无现金科目 B: 贷方必有现金科目或银行科目 C: 凭证必有现金科目或银行科目 D: 借方必有现金科目或银行科目
- 若对出纳凭证进行签字操作,必须()。 A: 先对凭证进行审核员签字 B: 指定具有“出纳签字”权限的操作员 C: 在系统初始化的科目设置中指定“库存现金”为“现金总账科目” D: 在系统初始化的科目设置中指定“银行存款”为“银行总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