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同时签订了三份合同,下列各种情况下,甲公司应将这三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有
举一反三
- 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其承建某工程。甲公司又与 乙公司签订广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体部分。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 )。 A: 转包合同,合同有效 B: 转包合同,合同无效 C: 分包合同,合同有效 D: 分包合同,合同无效
-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6000万元,双方各执一份,印花税税率为0.3‰,则甲、乙公司各应缴纳印花税
- 甲企业2016年10月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2017年1月的供货合同,甲企业的会计部门应依据该份合同核算2016年的收益。
- 甲、乙公司签订-份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企业与同一客户同时订立两份合同,如果一份合同的违约将会影响另一份合同的对价,企业应将两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