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确定刑事案件的地区管辖为,以()管辖为主,()管辖为辅的原则。
举一反三
- 在我国,确定刑事案件的地区管辖为,以()管辖为主,()管辖为辅的原则。
- 刑事案件地区管辖的一般原则是( ) A: 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B: 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C: 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D: 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 在具体确定某一特定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时,应首先确定()。 A: 级别管辖 B: 专门管辖还是普通管辖 C: 地区管辖 D: 职能管辖
- 在具体确定某一特定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时,应首先确定()。 A: 级别管辖 B: 专门管辖还是普通管辖 C: 地区管辖 D: 市案管辖
-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分工,被称作()。 A: 职能管辖 B: 立案管辖 C: 审判管辖 D: 区域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