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
举一反三
-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应报告该药品的
- 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满5年的进口药品应当报告
-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范围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范围为() A: 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B: 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C: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D: 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E: 中药材引起的人体伤害
- 我国规定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 A: 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应当报告该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 B: 上市5年以上的国产药品,主要报告严重的、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C: 只报告药品使用说明书或有关文献资料上未记载的不良反应 D: 只报告严重的、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E: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
-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中,需要报告所有不良反应的是() A: 新药监测期以外的生物制品 B: 首次获准进口5年以上的进口药品 C: 新药监测期以外的化学药品 D: 首次获准进口5年以内的进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