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在进行安全疏散设计时,应把走道布置成袋形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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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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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在疏散走道上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除袋形走道和走道转角区外,其间距不应大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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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建筑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哪些规定() A: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 B: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 C: 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 D: 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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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m。() A: 30,15,1 B: 20,10,1 C: 30,15,2 D: 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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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多层园林建筑里面位于袋形走道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能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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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规定减少()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