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月16日,向丁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000元,已向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根据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举一反三
- (7)7月16日,向丁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000元,已向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根据业务编制会计分录。(12分)
- (4)7月16日,向丁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000元,已向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根据业务编制会计分录。(24分)
- 企业本月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300,000元,增值税39,000元,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 1. 向甲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 (5)11月30日,向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销售价格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8,000元,款项尚未收到。根据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