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企业承包建设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自该承包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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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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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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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从(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A.获利年度 B.盈利年度 C.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D.领取营业执照年度 A: 错误选项 B: 错误选项 C: 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D: 错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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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取得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有( )。 A: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B: 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所得 C: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D: 企业承包建设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项目投资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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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项目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是()。 A: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 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D: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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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 )起,第一至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