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9
    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部门在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A: 实施抽样检验的部门
    B: 实施抽样检验的部门的上一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C: 生产者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 经营者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