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9
    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 )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部门在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A: 7个工作日
    B: 10个工作日
    C: 15个工作日
    D: 7日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