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6
    一般失物的处理标准为( )。
    A: 对于无包装及易腐食品等失物,无人认领的,各运营中心当天自行处理。
    B: 对于食物、饮品等失物,招领期限为1天,逾期无人认领的,各运营中心当天自行处理。
    C: 对于普通衣物、日用品等一般失物,各运营中心于五个工作日内统一收集整理,并在相关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失物信息。各运营中心的失物公示期限为半年,逾期无人认领的,各运营中心须做好公示期满记录,自行处理且留存记录。
    D: 对于无人认领的银行卡、社保卡、各种会员卡、信(文)件、等有无形价值的失物,各运营中心于五个工作日内统一收集整理,并在相关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失物信息。超过半年无人认领的失物,由各运营中心统一收集,并联系相关发卡部门进行处理且留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