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1998 年,黄女士购买了某小区商品房一套。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于 1998 年 10 月,同年 11 月,业主委员会与某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向业主按月收取。从 1999 年 6 月份起,黄女士将该商品房出租给万某一家使用。从 99 年 10 月份开始,黄女士认为物业服务费用由实际使用人万某交付,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向承租人万某收取。物业服务企业向万某收取物业服务费时遭拒绝,万某认为物业服务费用应由业主支付, 自己只有支付租金的义务而无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你认为他们俩谁应该支付物业服务费用?说明理由。
举一反三
- 对于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和督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可直接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B: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C: 已经出售并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交纳 D: 对于欠费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E: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组织新老物业服务企业共同进行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由()向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A: 新物业服务企业 B: 业主委员会 C: 原物业服务企业 D: 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服务企业
- 2007年7月2日,丁某与A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购买甲小区其中一套物业。据丁某所知,A房地产公司与B物业服务公司已于2007年2月15日签订了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为2年,约定B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甲小区,物业服务费用为1.80元/(月·平方米)。该收费标准经过所在区县物价管理部门审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进行各项管理活动。丁某入住后,认为物业费太高,且自己并未同意接受B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故一直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2008年9月,物业服务公司将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丁某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与此同时,甲小区的业主大会召开,多数业主均认为B物业服务公司的收费过高,业主大会达成决议,决定授权业主委员会另聘物业服务公司。B物业服务公司提出异议,认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业主委员会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业主委员会能否单方面解除合同?为什么?
- 某小区入住已满五年,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A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业主委员会试图通过招标的方式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但一直未能顺利进行,A物业服务公司仍按照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业主王先生以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为由不缴物业服务费,A物业服务公司经多次催缴无果。 问题: (1)王先生是否应该支付物业服务费?为什么?(10分) (2)实际工作中,业主常常会因为各种原因迟交、甚至拒缴物业费,你有哪些好办法可以帮助A公司催收物业费?(5分)
- 关于物业服务费的缴纳,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已经出售并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缴纳 B: 已竣工没有售出物业的产权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 C: 对于没有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交纳 D: 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是业主自觉履行的义务 E: 在物业开始销售给众多分散的业主时,建设单位仍然需要就没有售出的物业以及没有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