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租合同中,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对抗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
举一反三
- 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出租人有权解除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
- 房屋转租中,因承租人的原因,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A: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 B: 虽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给第三人,但未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C: 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 D: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但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 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 )。 A: 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B: 出租人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承租人付双倍租金 C: 出租人无权解除合同,但可直接向转租人要求支付租金 D: 出租人无权提前解除合同,但租期届满后可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买受人不愿继续出租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B: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C: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