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其对阿猫的债权部分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债务
B: 以阿猫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利润偿付债务
C: 代位行使阿猫在合伙企业中的各项权利
D: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阿猫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偿付债务
举一反三
- 2018年6月,自然人阿猫、阿狗、阿兔设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阿猫、阿狗各出资30万元,阿兔出资90万元,均应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2019年6月,合伙企业拟分配利润,此时阿猫、阿狗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阿兔已向合伙企业出资60万元,在阿猫、阿狗、阿兔未能就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下列关于此次利润应如何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阿猫、阿狗、阿兔应按1:1:2的比例分配 B: 阿猫、阿狗、阿兔应按1:1:3的比例分配 C: 阿猫、阿狗、阿兔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D: 阿猫、阿狗、阿兔应按各自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
- 【单选题】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 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A. 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 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 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合法行为是()。 A: 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D: 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人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不可以采取的行为有()。 A: 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D: 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合法行为是()。 A: A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C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D: 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内容
- 0
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30万元,甲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该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合法行为是( )。 A: 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的权利 B: 要求抵销所欠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C: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 直接变卖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1
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C: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 以对甲的债权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2
在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 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不可以用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 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合伙人可以用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清偿其个人债务 D: 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 3
甲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刘某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刘某在不满足于用甲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 。 A: 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自行接管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 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4
甲、乙、丙同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丁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丁在不满足于用甲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 A: 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的权利 B: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 直接变卖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