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单独详细反映;对于不重要、不会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失误或误解的交易或事项可以合并、粗略反映,以节省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
举一反三
- 4.对于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单独、详细反映,对于不重要、不会导致投资者等有关各方决策失误或误解的交易或事项,可以合并、粗略反映,以节省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 )
- 详细反映,对于不重要、不会导致投资者等有关各方决策失误或误解的交易或事项,可以合并、粗略反映,以节省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
- 重要性原则要求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应详细、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可以粗略反映或者不反映。
- 下列关于重要性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单独反映 B: 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单独反映 C: 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不反映 D: 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合并反映
- 对于交易金额较小的收入、费用和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小的,不会导致投资者等有关各方决策失误或误解的交易或事项,可以合并,粗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