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不得增减,只要支取的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则可有的增减幅度。但当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按包装单位或以个数计数时,则该此增减幅度不适用
举一反三
- 《UCP600》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不得增减,只要支取的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则可有()的增减幅度。但当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按包装单位或以个数计数时,则该此增减幅度不适用。 A: 10% B: 8% C: 5% D: 15%
- 《UCP600》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只要支取的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任何货物都可有5%的增减(
-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货物数量有增减幅度,只要同时符合下述______ 条件,对货物数量的容差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A: 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B: 信用证已有条款规定数量增减幅度 C: 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D: 货物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如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等
-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 )的增减幅度,但信用证规定的量以包装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 A: 10% B: 3% C: 5% D: 2%
- 根据《UCP600》的规定,只要同时符合下列( )的条件,货物的出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A: 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B: 信用证规定了数量的增减幅度 C: 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D: 货物的数量不是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如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