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放在动词前,表示行为的对象;“_______”放在动词后,表示行为的主动者。例如“所见”指代“见”的对象,“见者”指代行为主动者。
举一反三
- “所”放在动词前,表示行为的对象;“_______”放在动词后,表示行为的主动者。例如“所见”指代“见”的对象,“见者”指代行为主动者。
- “所”放在动词前,表示行为的对象;“_______”放在动词后,表示行为的主动者。例如“所见”指代“见”的对象,“见者”指代行为主动者。
- 在谓语动词前用“见”“于……”的。用“见”字的被动式,“见”不能引进行为的主动者,所以当需要引进行为主动者的时候,就把“见”字句和“于”字句结合起来,用“见”字((______ )),用于“于”字引进((______ ))。
- 指代性的副词“相”和“见”。它们用在及物动词前面作状语,指代动词后面的宾语。______ “相”,a表互指,意为“相互”。如“今梁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b表偏指,即指代动作受事者的一方,不包括动作施事者。如“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意是“莫忘我”。<br/>______ “见”a原是助动词,用在动词前表示主语是动作的受事者;b魏晋南北朝时期又演变为副词,用在及物动词前,表示对他人所发动作行为的接受,有指代宾语的作用。可译作“自己”或“我”。
- 用“于……”作补语的,它是用((______ ))“于”和表示行为((______ ))的词或词组组成((______ )),在谓语动词后作((______ )),表示被动关系。应该注意两点:第一,介词“于”本身不能((______ )),只是引进((_行为的主动者));第二,介词“于”的宾语表示行为((_主动者))的,“于……”才((_表示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