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属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为:
A: 财产混同
B: 人格混同
C: 公司履行约定义务
D: 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A: 财产混同
B: 人格混同
C: 公司履行约定义务
D: 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举一反三
- 公司人格否认的一般适用情形包括()。 A: 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B: 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合同义务 C: 滥用公司法人格规避法律获得非法利益 D: 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 公司人格否认的一般适用情形包括()。 A: A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B: B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合同义务 C: C滥用公司法人格规避法律获得非法利益 D: D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 司法实践中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主要表现不包括: A: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到位 B: 利用公司人格逃避契约义务或其他债务 C: 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D: 股东干涉公司事务执行
- 以下哪些情况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 A: 人格混同 B: 过度控制 C: 资本显著不足 D: 债权人过错
- 以下哪种情况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A: 股东转移公司资产 B: 股东与公司发生了人格混同 C: 股东无故不出席股东会 D: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对外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