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k为回归模型中的参数个数,则总体线性回归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时所用的F统计量可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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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
- 设k为回归模型中的参数个数(包括截距项),则总体线性回归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时所用的F统计量可表示为()(3.0分)A.B.C.D.E.
- 设回归模型中的解释变量个数为k,则对总体线性回归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时所用的F统计量可表示为( ) 未知类型:{'options': ['', '', '', '', ''], 'type': 102}
- 设K为回归模型中的参数个数,n为样本容量。则对多元线性回归方程进行显著性检验时,所用的F统计量可表示为
- 设k为回归模型中的参数个数,n为样本容量。则对总体回归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F检验)时构造的F统计量为
- 设k为回归模型中的参数个数(包含截距项)则总体线性回归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时所用的F统计量可以表示为()。 A: A B: B C: C D: D E: E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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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体线性回归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时所用的F统计量可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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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k为回归模型中的参数个数(包括截距项),则总体线性回归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时所用的F统计量可表示为( )。 未知类型:{'options': ['', ' [img=122x58]17e0c8d6317cea7.png[/img]', ' [img=104x46]17e0c8d63f20baf.png[/img]', ' [img=104x46]17e0c8d64cf673e.png[/img]'], 'type':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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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k为回归模型中的参数个数,n为样本容量。则对多元线性回归方程进行显著性检验时,所用的F统计量可表示为() A: A B: B C: C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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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k为回归模型中的参数个数,n为样本容量,则对总体回归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F检验)时构造的F统计量为() A: F= B: F=1- C: F= D: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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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k为回归模型中的解释变量个数,n为样本容量,则对总体回归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时构造的F统计量的自由度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