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br][/br]
举一反三
-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出现()时,2个月内召开。 A: 董事会认为必要召开 B: 监事会提议召开 C: 股东会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D: 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B: 公司更换经理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D: 董事会认为必要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1/3 B: 1/2 C: 2/3 D: 3/4
- ()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B: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1/3时 C: 监李会提议召开时 D: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A1/3 B: B1/2 C: C2/3 D: D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