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证面内容不得更改,如需更改,应在有效期内将原证交回,并重新办理新证
举一反三
- “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经签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修改证明内容,如需变更证明内容,应在有效期内将原证交回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并申请重新办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
- 智慧职教: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实行“一批一证”制度,正面内容不得更改。
- 智慧职教: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实行“一证一批”、“一证一关”制。
- 智慧职教: 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 )。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非一批一证” 管理,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 )。
- 智慧职教: 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如实行“非一批一证”,应在许可证的备注栏打印“非一批一证”字样,有效期内多次使用,但最多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