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络造谣入刑 近年来,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社交平台上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一些“贫困求捐款”、“帮忙找孩子”等看似传递正能量的文章,却有可能暗藏诈骗电话。然而,网友跟风、盲目转发则容易进一步扩大虚假信息的传播。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对利用网络制造和传播谣言(法律术定义“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个人、社会法人、网络经营者、网络平台提供者、媒体平台提供者等,均作了不同程度的约束与限制,将“网络造谣”等行为纳入刑法制裁范畴,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做出了最好的诠释,为今后净化网络搭建了更规整、严密的法律框架。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明确指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请对网络造谣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 A: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B: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 拘役 D: 管制
- 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罪是指()。 A: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B: 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C: 或者可能知道是上述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D: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2.网络造谣入刑近年来,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社交平台上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其...题:请对网络造谣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 )年有期徒刑。" A: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B: 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C: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D: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