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借给王法5万元钱,并写了一张借条给王法,约定1年以内还钱。()
举一反三
- 公安人员张某为了给自己的儿子上学筹一笔钱,便找个体户李某借钱。李某同意借给张某钱,但要求张某以物质押。张某将自己的公务用枪交给李某质押。李某借给张某5万元现金,期限1年。1年后,张某无力还钱,李某持枪逼债,遂案发。张某、李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些选项:()
- 小王借给小李1万元。在写借条时候,借条正文中小王是这样写的:"今借李﹡﹡壹万元,于﹡年﹡月﹡日前归还,利息不计。此据”。这个借条没有问题。()
- 张丽向好朋友李桦借了五万元钱,李桦要求张丽写张借款合同,张丽觉得写合同太伤感情了,后来张丽写了一张收条给李桦
- 借条:李立向张明借100元,请写一张借条。
- 甲借给乙5万元钱,但没有借条。后甲用录音机录下了乙在打给甲的电话中承认欠甲5万元钱的对话,该录音带属于()。 A: 当事人陈述 B: 视听资料 C: 直接证据 D: 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