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资产清查中查明的资产盘亏、毁损以及资产报废等,应当先通过“本期盈余”科目进行核算,再将处理资产价值和处理净支出计入“资产处置费用”科目
举一反三
- 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和报废、毁损的价值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应通过“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核算。( )
- 固定资产的正常处置,通过“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核算;而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毁损报废,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
- 固定资产因报废、毁损造成的损失通过“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核算;
- 在资产处置费用的账务处理中,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时,处置资产过程中仅发生相关费用的,按实际发生金额应()。 A: 借记“应缴财政款”科目,贷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 B: 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C: 借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贷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 D: 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