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历史规律具有客观性,不能创造、消灭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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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
- 【判断题】社会历史规律也具有客观性,不能创造消灭和改造
- 规律的客观性表明,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
-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客观性根源于() A: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确性 B: 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C: 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需要条件 D: 规律不能经常性地被创造和改造
- 规律的()表明,人们不能任意地创造或消灭规律,也不能任意地改变规律。 A: 客观性 B: 稳定性 C: 本质性 D: 必然性
- 规律独立于人们的意识而存在,具有客观性。下列正确理解规律客观性的是() ①规律是不可抗拒的,违背规律必然受到惩罚 ②人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但可以创造条件,改造规律 ③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④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条件都是客观的,不可以改变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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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不断创造自然规律,但社会历史是由人创造的,因此社会规律是可以创造和消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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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由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创造的,但这一事实并不能否认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因为() A: 人们的意识、目的的产生和状况主要由人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B: 人们的意识和目的的实现程度,取决于是否体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客观要求,即是否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C: 人的意志的真正自由,只有通过正确认识和运用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获得 D: 社会规律是不能创造、消灭和改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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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运动都是有规律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这说明规律具有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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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创造规律和消灭规律,但可以认识规律,利用规律,使之为人类的实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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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这表明社会规律不具有客观性,是可以被创造或消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