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入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价外费用” 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举一反三
-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包括价外向( )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包括价外向()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5.0分)
- 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 下面属于“价外费用”的是( )。 A: 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 B: 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 C: 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 D: 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 A: 基金 B: 违约金 C: 手续费 D: 运输装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