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5
    智慧职教: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7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019年7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的货款,2019年7月20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发票,2019年8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货物,则甲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