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
7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2019年7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的
货款,2019年7月20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开
具发票,2019年8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
发出货物,则甲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 43656
B: 43661
C: 43666
D: 43687
7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2019年7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的
货款,2019年7月20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开
具发票,2019年8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
发出货物,则甲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 43656
B: 43661
C: 43666
D: 43687
举一反三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br/>7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br/>2019年7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的<br/>货款,2019年7月20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开<br/>具发票,2019年8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br/>发出货物,则甲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br/>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 43656 B: 43661 C: 43666 D: 43687
- 甲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货物,双方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6 月 30 日向甲公司预付货款,但甲公司在 6 月 20 日就收到乙公司的预付货款;甲公司于 7 月 5 日发出货物。按相关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 A: 5 月 20 日 B: 6 月 20 日 C: 6 月 30 日 D: 7 月 5 日
- 2019 年 8 月甲公司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给乙公司,9 日签订合同,13日开具发票,20 日发出货物,28 日收到货款。甲公司该笔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 8 月 13 日 B: 8 月 20 日 C: 8 月 9 日 D: 8 月 28 日
- 赵某于2019 年6 月12 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 个月。2019年6月15日赵某到甲公司上班。赵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A: 2019 年6 月15 日 B: 2019 年6 月12 日 C: 2019 年7 月15 日 D: 2019 年7 月12 日
- A 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 B 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18 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B 公司于 7 月 30 日向 A 公司预付货款,但 A 公司在 7 月 20 日就收到 B 公司的预付货款;A 公司于 8 月 6 日发出货物。按相关规定, A 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 )。 A: 7 月 18 日 B: 7 月 30 日 C: 7 月 20 日 D: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