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信件方式向乙发出要约,要购买某型号钢材10吨。甲的要约没有失效的是( )。
A: 乙收到要约后打电话告知甲,目前无货可供
B: 甲于7月5日向乙发出要约信件,承诺期限为一个月。乙7月7日收到该要约后于8月1日发出承诺信件,甲于8月3日向乙发电报通知撤销要约,甲于8月4日收到乙的信件
C: 甲于7月5日向乙发出要约信件,承诺期限为一个月。乙7月7日收到该要约后于8月6日发出承诺信件,甲于8月7日收到承诺
D: 乙向甲发出传真,可以按时交货但提出将要约中确定的价格上浮5%,
A: 乙收到要约后打电话告知甲,目前无货可供
B: 甲于7月5日向乙发出要约信件,承诺期限为一个月。乙7月7日收到该要约后于8月1日发出承诺信件,甲于8月3日向乙发电报通知撤销要约,甲于8月4日收到乙的信件
C: 甲于7月5日向乙发出要约信件,承诺期限为一个月。乙7月7日收到该要约后于8月6日发出承诺信件,甲于8月7日收到承诺
D: 乙向甲发出传真,可以按时交货但提出将要约中确定的价格上浮5%,
举一反三
- 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 10 月 14 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信的落款日期是 10 月14 日,该信件于10月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 10 月 16 日。要约中规定承诺期限 10 日,该信于 10 月 20 日到 达乙公司。则该要约的生效日期和承诺的起算期间分别是 ( )
- 甲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货物,双方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6 月 30 日向甲公司预付货款,但甲公司在 6 月 20 日就收到乙公司的预付货款;甲公司于 7 月 5 日发出货物。按相关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 A: 5 月 20 日 B: 6 月 20 日 C: 6 月 30 日 D: 7 月 5 日
- 甲公司4月5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于4月9日收到。甲公司4月7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发出声明4月5日信件内容作废的通知,属于( ) A: 要约撤回 B: 要约撤销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019 年 7 月 15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的货款,2019 年 7 月 20 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发票,2019 年 8 月 10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货物,则甲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 2019 年 7 月 10 日 B: 2019 年 7 月 15 日 C: 2019 年 7 月 20 日 D: 2019 年 80 月 10 日
- 张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但未载明起算日。5 月 8 日,张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 5 月 9 日邮戳发出;5 月 11 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 5 月 15 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A: 5 月 8 日 B: 5 月 11 日 C: 5 月 9 日 D: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