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练习外购存货(原材料)业务的账务处理。[资料]某年6月,甲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300元。[要求]分别编制下列不同情况下甲公司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分录:(1)原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支付。(2)款项已经支付,但材料尚在运输途中。 1) 6月15日,支付款项。 2) 6月20日,材料运抵并验收入库。(3)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 1) 6月22日,材料运抵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 2) 6月28日,发票账单到达,支付货款。(4)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 1) 6月25日,材料运抵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 2) 6月30日,发票账单仍未到达,对该批材料估价10500元入账。 3) 7月1日, 用红字冲回上月末估价入账分录。 4) 7月5日,发票账单到达,支付货款。
举一反三
- 某年6月份,星海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 要求:按照下列不同情况,分别编制星海公司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分录: (1)原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也已支付。 (2)款项已经支付,但材料尚在运输途中。 ①6月15日,支付款项。 ②6月20日,材料运抵企业并验收入库。 (3)材料已验收人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企业。 ①6月22日,材料运抵企业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 ②6月28日,发票账单到达企业,支付货款。 (4)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企业。 ①6月25日,材料运抵企业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 ②6月30日,发票账单仍未到达,对该批材料估价10500元入账。 ③7月1日,用红字冲回上月末估价入账分录。 ④7月5日,发票账单到达企业,支付货款
- 甲公司2019年10月份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2600元。 (1)假定原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款项已经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2)假定款项已经支付,但是材料尚在运输途中。 ①10月5日,支付款项。 ②10月15日,材料运抵企业并验收入库。 (3)假定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企业。 ①10月23日,材料运达企业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 ②10月31日,发票账单仍未到达,材料的暂估价为20800元。 ③11月4日,发票账单到达企业,支付货款。 要求:分别根据上述假定(1)、(2)、(3)种情况,编制甲公司购入材料的会计分录
- 某工业企业材料的日常核算按实际成本计价。该企业发生以下业务: 1)从本地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是40000元,增值税额为5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收到,价税款已通过银行支付。 2)从外地采购原材料一批,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是20000元,增值税额2600元,价税款已通过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3)上述在途材料已经到达,并如数验收入库。 4)从外地购入原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月末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暂估价25000元。 5)次月5日,收到上述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26000元及增值税额3380元。 6)根据合同规定,预付材料款50000元。 7)第6)项业务购买的材料运到并验收入库,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材料价款80000元,增值税额10400元,补付余款40400元
- (1)3月5日从本地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额5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2)3月10日从外地采购原材料一批,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2600元,货款已支付,但材料尚未到达。(3)3月15日上述在途材料已经运达,并验收入库。(4)3月20日从外地购入原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暂估价25000元。(5)3月21日从外地购进原材料一批,价款35000元,增值税额4550元,供应单位代垫运杂费1000元,签发一张1个月后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原材料价款和运杂费,材料尚未验收入库。(6)3月22日根据合同规定,预付材料款50000元。(7)3月31日自制材料完工验收入库,实际成本50000元。(8)月底3月20日上述采购的原材料结算发票仍未到达企业(9)4月5日,收到上述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26000元及增值税额3380元。
- 某工业企业材料的日常核算按实际成本计价。该企业发生以下业务:(1)从本地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额64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2)从外地采购原材料一批,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3200元,货款已支付,但材料尚未到达。(3)上述在途材料已经运达,并验收入库。(4)从外地购入原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暂估价25000元。(5)收到上述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26000元及增值税额4160元。(6)从外地购进原材料一批,价款35000元,增值税额5600元,供应单位代垫运杂费1000元,签发一张1个月后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41600元,结算原材料价款和运杂费,材料尚未验收入库。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