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4
    某工业企业材料的日常核算按实际成本计价。该企业发生以下业务: 1)从本地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是40000元,增值税额为5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收到,价税款已通过银行支付。 2)从外地采购原材料一批,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是20000元,增值税额2600元,价税款已通过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3)上述在途材料已经到达,并如数验收入库。 4)从外地购入原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月末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暂估价25000元。 5)次月5日,收到上述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26000元及增值税额3380元。 6)根据合同规定,预付材料款50000元。 7)第6)项业务购买的材料运到并验收入库,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材料价款80000元,增值税额10400元,补付余款40400元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