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学生申领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对象规定:离校未就业,即毕业( )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在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参加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A: 半年
B: 一年
C: 两年
D: 三年
A: 半年
B: 一年
C: 两年
D: 三年
举一反三
- 就业见习补贴对象为:吸纳离校( )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A: 1年 18-26岁 B: 1年 16-24岁 C: 2年 18-26岁 D: 2年 16-24岁
- 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对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时间为3至12个月,对吸纳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A: 3年内,16-24岁 B: 3年内,20-24岁 C: 2年内,16-24岁 D: 2年内,20-24岁
- ()可以申请就业见习 A: 离校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B: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C: 16-24岁失业青年 D: 15-25岁失业青年
-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A: 3-6个月 B: 1-3个月 C: 3-12个月 D: 1-6个月
- 对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期最长不超过()。 A: 3年 B: 1年 C: 5年 D: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