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A公司与某外国公司签订大米出口合同,出口数量为10000吨,短溢装条款是1%。买方收到货后,发现货物实际交货重量只有9950公吨,要求A 公司补足重量(108.5公吨~311.6公吨的大米)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举一反三
- BBY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大米的合同。数量是10,000吨,1%左右溢短装。BBY公司交付货物时,实际交付量为9950公吨。然而,在收到货物后,外国买方要求增加货物数量(最少要108.5公吨,最多不超过311.6公吨的大米)。问题:哪里出错了?
- 对于海运货物,载货衡量有重量吨和体积吨两种表示方法。重量吨是以货物毛重作计量单位...米为1公吨;英制体积吨以()为1公吨。
- 1重量吨就是1公吨,1尺码吨就是1立方米
- 对于海运货物,载货衡量有重量吨和体积吨两种表示方法。重量吨是以货物毛重作计量单位;体积吨是以货物体积(或称尺码)作计量单位,公制体积吨以1立方米为1公吨;英制体积吨以( )为1公吨。
- F公司与国外某客商签订出口5000公吨小麦的合同,合同规定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溢短装5%,F公司可以交货( ) A: 5000公吨 B: 5100公吨 C: 4800公吨 D: 5300公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