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中的标的物数量条款()。
A: 完备,明确指出了“所有房屋”
B: 完备,双方当事人均明白其所指的具体数量
C: 不完备,只规定“所有房屋”,出租房屋的数量不明确
D: 不完备,应具体写明出租房屋的间数、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附属设备的数量,作为交付或返还时验收的依据
A: 完备,明确指出了“所有房屋”
B: 完备,双方当事人均明白其所指的具体数量
C: 不完备,只规定“所有房屋”,出租房屋的数量不明确
D: 不完备,应具体写明出租房屋的间数、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附属设备的数量,作为交付或返还时验收的依据
举一反三
- 本合同中的标的物数量条款()。 A: 完备,明确指出了“所有房屋” B: 不完备,在合同中应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约情况逐条列出,分别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限额 C: 不完备,只规定“所有房屋”,出租房屋的数量不明确 D: 不完备,应具体写明出租房屋的间数、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附属设备的数量,作为交付或返还时验收的依据
- 本合同中的标的条款()。 A: 完备,明确指出了“所有房屋” B: 完备,双方当事人均明白其所指的具体数量 C: 不完备,上述合同对标的物只简单地规定为“一楼所有房屋”,使出租物处于不确定状态 D: 不完备,应详细写明出租房屋的坐落地点、门牌号码及附属设备的名称
- 本合同中的标的条款()。 A: 完备,明确指出了“所有房屋” B: 完备,双方当事人均明白其所指 C: 不完备,上述合同对标的物只简单地规定为“—楼所有房屋”,使出租物处于不确定状态 D: 不完备,应详细写明出租房屋的坐落地点、门牌号码及附属设备的名称
- 本合同中的标的条款()。 A: 完备,明确指出了“所有房屋” B: 完备,双方当事人均明白其所指 C: 不完备,上述合同对标的物只简单地规定为“一楼所有房屋”,使出租物处于不确定状态 D: 不完备,应详细写明出租房屋的坐落地点、门牌号码及附属设备的名称
- 订立合同数量条款应注意的事项有()。 A: 准确把握商品成交的数量 B: 规定品质条款时应明确、具体 C: 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D: 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