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如果发生价款和增值税合并收取的情况,确定消费税计税依据的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A: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B: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C: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D: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A: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B: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C: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D: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举一反三
-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如果发生价款和增值税合并收取的情况,确定消费税计税依据的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A: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B: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C: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D: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现象,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公式是()。 A: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B: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C: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D: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 增值税是以商品的()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A: 理论增值额 B: 法定增值额 C: 含税销售额 D: 全部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因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的,则确定消费税计税依据的公式为()。 A: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B: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C: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D: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