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5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规定,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制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