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6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合同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如何调整?
  • 合同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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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 )计价。 A: 预算单价 B: 综合单价 C: 工料单价 D: 实物量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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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DIC合同条件指出,当变更工程涉及工程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3%,且变更后的工程量大于或小于原来清单工程量的20%时,应调整原合同单价。( )

    • 2

      《建没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 )计价。 A: 全费用综合单价 B: 综合单价 C: 实物量单价 D: 工料单价

    • 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 )。 A: 单价合同 B: 总价合同 C: 可调单价合同 D: 成本加酬金合同

    • 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计价 A: 工料单价 B: 预算单价 C: 综合单价 D: 全费用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