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4
    甲乙丙三家公司是一审状告卫生局的共同原告,一审法院作出维持卫生局行政行为的判决。现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乙、丙公司不提出上诉。下列关于乙、丙公司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错误的说法是:()
    A: 作为二审中甲公司上诉人的共同诉讼人
    B: 作为甲公司提起上诉的第三人
    C: 按原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列明
    D: 作为二审中的被上诉人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