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家公司是一审状告卫生局的共同原告,一审法院作出维持卫生局行政行为的判决。现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乙、丙公司不提出上诉。下列关于乙、丙公司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错误的说法是:()
A: 作为二审中甲公司上诉人的共同诉讼人
B: 作为甲公司提起上诉的第三人
C: 按原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列明
D: 作为二审中的被上诉人
A: 作为二审中甲公司上诉人的共同诉讼人
B: 作为甲公司提起上诉的第三人
C: 按原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列明
D: 作为二审中的被上诉人
举一反三
-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不正确的是:() A: 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B: 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一审判决的义务分担不服提起上诉,但不涉及原告的利益,乙和原告均为被上诉人 C: 丙和丁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丙不服一审判决关于丙、丁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提起上诉,丁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 张某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是被上诉人,共同原告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错误的是:______ A: 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乙为被上诉人,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 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与原审原告丙权利义务关系分担有意见但不涉及乙的利益。列丙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C: 甲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和共同原告都是本案的上诉人 D: 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不正确的是 A: 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B: 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一审判决的义务分担不服提起上诉,但不涉及原告的利益,乙和原告均为被上诉人 C: 丙和丁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丙不服一审判决关于丙、丁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提起上诉,丁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 张某是必要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是被上诉人,共同原告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 甲某与乙某共同共有的设备租赁给丙某后,因丙某使用不当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甲与乙作为共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丙赔偿8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责令丙赔偿6万元。甲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丙应当赔偿自己4万元。此时,下列关于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甲作为上诉人,乙与丙作为被上诉人 B: 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作为原审原告参加诉讼 C: 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无需参加诉讼 D: 甲与乙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
-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程序中,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二审法院应当()。 A: 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 中止审理,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协商确定由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C: 中止审理,由乙公司确定丙公司或者丁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D: 直接将丙公司和丁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