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2、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3、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依法成立的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某种权利和应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义务)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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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法律关系都有三大构成要素,包括( )。 A: 法律关系客体 B: 法律关系主体 C: 法律事实 D: 法律关系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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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A: 教育法律关系 B: 教育法律责任 C: 教育法律规范 D: 教育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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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和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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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教育法的本质,是指教育法的内在规定性,是教育法作为特殊法律现象的内容和根据。教育法的本质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教育法作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具有一致性,它是社会主义法律本质在教育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二是教育法又必然体现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活动的特有规律。 A: 个人关系 B: 社会关系 C: 法律关系 D: 教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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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教育关系构成要素的是()。 A: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B: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C: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D: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