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2004 年全国人大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正,共通过了三十一条宪法修正案。(1.0)
举一反三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全国人大分别于____年、____ 年、____年、____年先后四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修正,共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全国人大再次启动修宪程序,通过了第五次修正案,共作出21条修改。
- 从1988年到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正。其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是在()。 A: 1988年的第一个宪法修正案 B: 1993年的第二个宪法修正案 C: 1999年的第三个宪法修正案 D: 2004年的第四个宪法修正案
- 从1988年到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正。其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是在()。 A: 1988年的第一个宪法修正案 B: 1993年的第二个宪法修正案 C: 1999年的第三个宪法修正案 D: 2004年的第四个宪法修正案
- 从1988年到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正。其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是在()。 A: 1988年的第一个宪法修正案 B: 1993年的第二个宪法修正案 C: 1999年的第三个宪法修正案 D: 2004年的第四个宪法修正案
- 从1988年到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正。其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是在:() A: 1988年的第一个宪法修正案 B: 1993年的第二个宪法修正案 C: 1999年的第三个宪法修正案 D: 2004年的第四个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