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律例》相比,改律名为“刑律”,成为专门刑事法典,此外还有哪些变化?
A: 取消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总目,将法典各条按其性质分属30门
B: 继承、析产、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
C: 废除宫刑等残酷刑罚和连坐制度
D: 增加妨害国交罪等新罪名
A: 取消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总目,将法典各条按其性质分属30门
B: 继承、析产、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
C: 废除宫刑等残酷刑罚和连坐制度
D: 增加妨害国交罪等新罪名
举一反三
- 《大清现行刑律》的特点有(). A: 改律名为“刑律” B: 取消《大清律例》中的六律总目 C: 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 D: 删除妨害国交罪
- 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包括()。 A: 改变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 B: 删除了“十恶”重罪等内容 C: 对于婚姻、继承、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科刑 D: 增加了一些新罪名,诸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等
- 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包括( )。 A: 改变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 B: 删除了“十恶”重罪等内容 C: 对于婚姻、继承、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科刑 D: 增加了一些新罪名,诸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等
- 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不包括()。 A: 取消了六部分篇的法典编纂体例 B: 删除了“十恶”重罪等内容 C: 对于婚姻、继承、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科刑 D: 增加了一些新罪名,诸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等
- 取消吏、户、礼、兵、刑、工六律总目始于() A: 大清律例 B: 大清新刑律 C: 大清现行刑律 D: 暂行新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