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4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建立(),将2万亿元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决不允许截留挪用。
    A: 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B: 特殊结算支付机制
    C: 特殊扶持资金机制
    D: 特殊专项支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