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甲公司2016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
2016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72000+14400)×(1.2+0.1)=112320(万股),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40000/112320=0.36(元)。2016年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000×12/10-10000)×12/12+(3000-3000×6/10)×10/12=3000(万股),稀释每股收益=40000/(112320+3000)=0.35(元)。由于2016年发放股票股利,则需要重新计算2015年的每股收益:2015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72000×(1.2+0.1)+14400×6/12×(1.2+0.1)=102960(万股),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54000/102960=0.52(元),2015年度稀释每股收益=54000/[(79200+5800)×1.3]=0.49(元)。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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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FB 公司2×1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 1
利润表中列示的每股收益信息,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两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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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应当在中期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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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乙公司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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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天下: 中期利润表中不需要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