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5
    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了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媒体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工作本身与交通安全相关,可以不承担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