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日本窃取中国的领土钓鱼岛应归还中国。
举一反三
- 日本在1895年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钓鱼岛回归中国。无论日本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举措,都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 日本试图侵占钓鱼岛,实质是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所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严重违背了日本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
- 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对钓鱼岛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在下列文件中最早规定钓鱼岛必须归还中国的是 A: 《开罗宣言》 B: 《波茨坦公告》 C: 《联合国家宣言》 D: 《雅尔塔协定》
-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依据哪两个文件规定,钓鱼岛应作为台湾附属岛屿归还中国?() A: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 B: 《旧金山合约》《归还冲绳协定》 C: 《开罗宣言》《旧金山和约》 D: 《波茨坦公告》《归还冲绳协定》
- 最早规定“把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的国际文件是()。 A: 《开罗宣言》 B: 《波茨坦公告》 C: 《马关条约》 D: 《反分裂国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