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缺考(包括总评成绩为零分),()、考试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举一反三
- 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缺考,总评成绩计为0分,无补考机会
- 下列哪种期末总评成绩可以参加期初补考? A: “0”分 B: 缺考 C: 作弊 D: 1-59分、不及、不合格
- 缺考;在测试时间段,无故缺考学生可以参加补考,但其补考成绩最多以( )分计
- 凡考试违纪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同时通报全校不得参加正常补考,但可由教务处视其表现决定是否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
-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时,必须先提出申请,并填写(),经任课教师、学生所在系主任批准、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并于下学期参加学校统一补考考试,补考成绩作为期末成绩,按课程标准成绩评定并记入成绩单,补考后总评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学习(重修)。任选课不得缓考。所缺学分可通过重选课程修读获得。凡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并必须重修课程。 A: 《缓考申请表》 B: 《不考申请表》 C: 《请假申请表》 D: 《免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