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5
    “二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一些曾经杀害了许多中国人的日本法西斯战犯免于起诉,主要是出于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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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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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战后,盟国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在纽约堡设立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进行审判。对东条英机、戈林等战犯进行审判的法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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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战后成立的审判德国和日本的首要战犯的国际军事法庭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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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曾组织过两个国际军事法庭,分别对二战中德国和()的首要战犯进行审判。 A: 瑞士 B: 意大利 C: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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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6年4月29日,设在东京的()对28名日本甲级战犯正式起诉,并判处其中7名甲级战犯为死刑 A: 海牙国际法庭 B: 纽伦堡军事法庭 C: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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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这些人中包括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等对中国和亚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战犯。 A: 纽伦堡审判 B: 东京审判 C: 远东审判 D: 东亚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