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自2018年9月1日起签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不能作为证件持有人办理银行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
举一反三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使用和宣传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安部自()起签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作为证件持有人办理银行和支付机构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A: 2018年1月1日 B: 2018年9月1日 C: 2018年10月1日 D: 2019年1月1日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使用和宣传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安部自()起签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作为证件持有人办理银行和支付机构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A: 2018年1月1日 B: 2018年9月1日 C: 2018年10月1日 D: 2019年1月1日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对应招商银行系统的证件类型分别为:() A: 港澳居民居住证-P40 B: 港澳居民居住证-P41 C: 台湾居民居住证-P40 D: 台湾居民居住证-P41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既是居住证件,也具备出入境证件的功效。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作为办理银行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