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A: 主席团
B: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C: 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
D: 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
A: 主席团
B: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C: 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
D: 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
举一反三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A: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B: 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C: 人民法院院长 D: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 以下实行直接选举的是() A: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 湖南省人民代表代表大会代表 C: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