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6
    污染者举证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A: 排放的污染物没有造成该损害可能的
    B: 排放的可造成该损害的污染物未到达该损害发生地的
    C: 该损害于排放污染物之前已发生的
    D: 排放的污染物造成了伤害
    E: 排放的可造成该损害的污染物到达该损害发生地的
    F: 排放的污染物未达到排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