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家银行的高级官员,2010年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一款终身寿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张某,张某指定其私人秘书李某为受益人,2012年10月28日晚张某与朋友聚会后,开车送李某回家,发生车祸,二人双双死在车中,法医无法断定谁先死亡。问:保险金应该给谁?( )
举一反三
- 张某为丈夫李某投保死亡保险,并在征得李某同意下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后来双方离异,但被保险人李某未变更受益人,李某死亡后,张某有权领取保险金。
- 张某为丈夫李某投保终身寿险,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随后二人离婚,再之后被保险人李某遇车祸身故,( )有权领取李某的身故保险金? A: 李某的女儿 B: 李某的父母 C: 张某的父母 D: 张某
- 李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死亡给付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但并未指定其妻子的具体姓名,投保一年后李某与其妻子王某离婚,并在次年与张某再婚,李某死亡后,其受益人应为()。 A: 王某 B: 张某 C: 李某的子女 D: 李某的法定继承人
- 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5年,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若: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5年,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若:2011年5月,王某参加了单位为职工投保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投保当时,王某尚为单身并与其母亲一起生活。2011年年底,王某结婚并组织了自己的家庭。2012年4月王某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事故死亡,婆媳二人分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过调查,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的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应当给付保险金,但是,被保险人的保单中“身故受益人”一栏只写有“法定”两字。 A: 保险利益是否存在 B: 保险合同是否具备有效合同要件 C: 保险合同是否应对某项损失履行赔偿责任 D: 保险赔款是否超过保险价值
- 张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如果张某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事故 , 保险公司对 张某 承担赔偿 责 任的情况是( )